国际项目管理师(PMP)职业资格认证培训申请表、汇总表

文章来源:国资委群众工作局  发布时间:2009-09-01

群工函[2009]69号

各中央企业:

  为培养高素质的国际化高技能人才,根据《关于开展中央企业国际化高技能人才职业资格认证培训工作的通知》(国资厅群工[2009]364号)的精神,国资委和国家外专局定于2009年举办4期国际项目管理师(PMP)职业资格认证培训,每期140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与地点

  第一期和第二期培训于10月12日-16日分别在人社部社会保障能力建设中心和通用技术南戴河培训中心举办。第三期培训于11月9日-13日在南方电网北海培训中心举办。第四期培训于11月23日-27日在中国电信广州培训中心举办。

  二、培训内容

  教材采用国际项目管理协会的《项目管理知识体系指南》,主要学习项目管理的五大过程组和九大知识领域,以及在项目管理中需要掌握的技术和工具。

  三、报名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

  本科或同等学历且有3年项目管理经验,其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及以上相关领导职务的时间累计1.5年以上;高中、大专或同等学历且有5年项目管理经验,其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及以上相关领导职务的时间累计2.5年以上。

  四、报名时间

  请各企业于2009年9月21日前将培训个人报名表(附件1,由个人填写)和培训报名汇总表(附件2,由各中央企业汇总填写)以电子版和文字版两种形式报送国资委群工局。

  五、考试认证

  根据国际组织统一安排,认证考试一年安排四次,分别在每年的3、6、9、12月份。培训结束后,学员可获得由国家外专局培训中心颁发的国际职业资格认证培训证书。要考证的学员可自愿选择参加在北京举办的国际认证考试。为提高考证通过率,认证考试前2天在北京举办考前冲刺辅导。

  六、培训和考试费用

  (一)培训费用为1350元/人,包括教材费、课时费和培训证书费。

  (二)考试费用为3300元/人。若考试未通过,学员可申请重考,免费参加培训,重考费用为2500元/人。

  (三)参加10月12日-16日在人社部社会保障能力建设中心举办的第一期培训的请将培训和考试费用汇至:

  开户名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能力建设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管庄支行

  银行账号:0200006809014436877

  参加其余三期培训的请将培训和考试费用汇至:

  开户名称:国家外国专家局培训中心

  开户银行:北京银行双榆树支行

  银行账号:01090321000120111100762

  国家外专局培训中心以此邮寄教材。

  (四)考前冲刺辅导费用为800元/人,包括食宿费、辅导费、资料费和模考费,在考前冲刺辅导报到时缴纳。

  (五)交通、食宿费自理。

  国资委群工局联系人:刘卫国

  联系电话:010-63193062、63193019、63193013(传)

  电子信箱: pingxuan@sasac.gov.cn

  国家外专局培训中心联系人:韩凛、张阿迪

  联系电话:010-68945657(传)、68948899-50445、68940062(传)

  人社部社会保障能力建设中心联系人:孙亚丽

  联系电话:010-65786012、65786016(传)、13521454927

  通用技术南戴河培训中心联系人:孙振龙

  联系电话:0335-2288988、2289108(传)、13933901666

  南方电网北海培训中心联系人:朱青松

  联系电话:0779-3896992、3896991(传)、13977992633

  中国电信广州培训中心联系人:林云

  联系电话:020-38253189、38252800(传)、13826252666

  附:1、国际项目管理师(PMP)职业资格认证培训申请表

     2、国际项目管理师(PMP)职业资格认证培训报名汇总表

                        2009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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