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订阅《人民日报》、《求是》杂志情况统计表

文章来源:国资委宣传工作局  发布时间:2009-11-17

国资委党委办公室文件

国资党办宣传[2009]31号


国资委党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度
《人民日报》、《求是》杂志订阅工作的通知

各在京中央企业党委(党组),委内各厅局、直属单位、直管协会:

  《人民日报》、《求是》杂志作为党中央机关报和机关刊物,是党中央指导全党和全国工作的重要思想舆论工具。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度〈人民日报〉、〈求是〉杂志发行工作的通知》(厅字〔2009〕34号)精神和中央宣传部2010年党报党刊发行工作视频会议要求,现就做好2010年度《人民日报》、《求是》杂志订阅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做好2010年度《人民日报》、《求是》杂志的订阅工作,不断扩大其传播力和影响力,充分发挥其舆论引导作用,对于巩固党中央机关报和机关刊物在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导地位,对于教育引导中央企业广大干部职工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对于围绕大局,改革创新,做好新形势下中央企业宣传思想工作,坚定广大干部职工搞好国有企业、发展壮大国有经济的信心和决心,促进中央企业又好又快发展,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和影响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单位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做好《人民日报》、《求是》杂志订阅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做好订阅工作。党委有关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抓好落实,宣传部门要具体组织实施,党委办公厅(室)、组织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督促检查,努力做好2010年度《人民日报》、《求是》杂志的订阅工作。

  二、采取有力措施,确保稳定增长。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中央关于《人民日报》、《求是》杂志订阅发行范围的规定,参照2009年度订阅情况,核定2010年度的订阅数量,确保稳定增长,实现有效覆盖、订阅到位。国资委机关处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各直属单位、直管协会和各在京中央企业中层及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及各级基层党支部,都要带头订阅《人民日报》、《求是》杂志。各单位所属图书馆、文化馆、展厅等服务单位和宾馆、民航、客轮等人员流动较大的场所,要摆放一定数量的《人民日报》、《求是》杂志供读者阅读。积极鼓励个人自费订阅《人民日报》、《求是》杂志。《人民日报》、《求是》杂志2010年度订阅数量与2009年度订阅数量减少幅度较大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得力措施,确保订阅数量的落实。

  三、严肃订阅纪律,落实订阅经费。各单位定额管理的订阅经费,是用来订阅指导工作的党报党刊的,必须首先订阅《人民日报》、《求是》杂志。各单位宣传部门要会同财务部门负责监督落实,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力度纠正报刊征订工作中的不正之风,组织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每年拿出一定比例的党费为本单位的党组织特别是为困难企业党组织订阅《人民日报》、《求是》杂志。积极鼓励各单位将订阅的《人民日报》、《求是》杂志捐赠贫困地区,实施文化扶贫。

  四、做好统计工作,及时报送订阅情况。各单位有关部门要及时报送本单位及在京所属单位订阅《人民日报》、《求是》杂志的情况和做法。订阅工作结束后,国资委党委宣传部将汇总有关情况报送中央办公厅、中央宣传部,并向各中央企业作出情况通报。

  委内各厅局、直属单位、直管协会请于2009年12月15日前将订阅数量与有关情况报送国资委机关党委宣传部。

  联系人:刘冬

  联系方式:(010)63193312、63192937(传真)

  各在京中央企业党委(党组)、国资委机关党委请于2009年12月20日前将订阅数量与有关情况报送国资委党委宣传部。

  联系人:金思宇、熊卫松

  联系方式:(010)63193230、63193351、63193364(传真)。

  附件: 2010年度订阅《人民日报》、《求是》杂志情况统计表


                        国资委党委办公室
                    2009年11月6日
【责任编辑:${content.getAttrByFlatName('zrbj').value}】
网页版|英文版|邮箱|国资小新|国资报告

网站管理:国务院国资委宣传局

 

运行维护:国务院国资委新闻中心

技术支持:国务院国资委信息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26号 邮编:100053

网站标识码bm27000004

京ICP备05052109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12000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