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中央企业财务预算报表、编制说明等表格下载

文章来源:国资委财务监督与考核评价局  发布时间:2009-10-10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

国资发评价〔2009〕287号


关于做好2010年度中央企业财务预算管理
及报表编制工作的通知

  
各中央企业:

  为做好中央企业2010年度财务预算编制工作,进一步加强中央企业财务预算管理,提升预算管理水平,根据《中央企业财务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18号)和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我们研究制定了《2010年度中央企业财务预算报表》及编制说明,现印发给你们,并就2010年度财务预算管理及报表编制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完善预算组织体系,积极推进实施全面预算。近年来,中央企业财务预算管理水平逐年提高,在合理配置资源、有效应对危机、提升市场竞争能力等方面的作用日益增强。但一些企业也存在预算管理体制不健全、工作组织不到位、管理流程不完善、财务预算与业务预算不衔接、预算执行差异偏大、关键指标和重大事项控制不力等问题,严重制约了企业预算作用的充分发挥。各中央企业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早启动、准预测、细安排”的要求,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体系,加大预算工作组织力度,落实预算管理责任,规范预算编制方法,优化预算管理流程,加强部门之间沟通协调,实现财务预算与业务预算、资本预算、薪酬预算等各类预算的有效衔接,积极推行全面预算,充分发挥预算在有效应对危机、实现科学发展中的功能和作用,推动中央企业综合经营实力不断提升。

   二、客观分析经济形势,合理确定2010年度预算目标。当前,我国经济正处于企稳回升的关键时期,不确定性因素仍然较多,各中央企业要客观分析国内外市场形势和政策走向,继续坚持稳健的财务策略,紧紧围绕“保增长、抓质量、控风险”的要求,加强对各类业务发展状况、有效资源及影响因素的调查、分析和预测,科学确定年度各项预算目标,合理配置经济资源。各企业经营目标的确定要妥善处理好积极与稳健的关系,兼顾规模、效益、质量与风险平衡,既要充分挖掘内部潜力,积极开拓市场,预算编制充分体现资源的高效配置要求,努力实现保增长的目标,防止目标过于保守;又要充分估计各种不利因素的影响,预算编制充分体现经营风险可控、运行质量提升的要求,防止片面追求规模和夸大盈利。以往年度预算执行差异偏大的企业,要认真总结,努力提高预算目标的准确性;对于2010年预算目标严重脱离实际状况的企业,国资委将通过预算目标合理性审核提出调整意见,并要求及时调整。

   三、细化资金预算,高效配置企业财务资源。自2008年以来,各中央企业按照国资委资金管理要求,加强现金头寸管理,为有效应对危机、确保企业平稳运行提供了资金保障。2010年,各中央企业预算管理中要继续坚持“现金为王”的理念,以现金流量管理为核心,细化资金预算安排,高效配置企业财务资源。一是要加强信贷政策走向分析预测,做好资金管理预案,确保企业资金的流动性和安全性,同时要兼顾资金成本、收益与风险的平衡;二是要认真分析集团财务资源对发展战略规划的保障能力,坚持量力而行原则,统筹规划生产经营与投融资活动的资金供给,科学预测年度资金余缺,合理确定现金收支预算规模,安全高效地做好资金筹划工作,谋求资金的长期动态平衡;三是资金支出预算要充分体现效益优先、质量优先原则,严格控制资金支出范围与结构,并通过资金集中管理、加速资金周转等手段,减少资金沉淀,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对于“存贷双高”企业,要明确资金集中度提高的预算目标与措施。

   四、突出降本增效,从紧安排成本费用预算。在国内国际市场需求尚未全面转暖的形势下,降本降耗是决定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关键因素。各中央企业要将成本费用预算控制作为重中之重,成本费用预算安排要继续实行从紧政策,认真分析本企业成本费用开支结构,合理确定成本费用压缩的项目、目标和措施。一是要认真贯彻“过紧日子”的要求,继续压缩可控费用预算,特别是经济效益下滑的企业,可控费用预算要细化控制项目,明确下调目标;二是突出精细化管理的要求,积极开展与同行业先进水平对标工作,明确重点业务和关键环节的成本费用控制目标,将推进内部资源整合、内部业务协同、资金集中管理、工程物资与服务集中招标采购等措施纳入预算管理范围,确定降本增效目标;三是强化成本费用预算执行的刚性约束,严控预算外支出。

   五、加强重大事项和关键指标预算控制,努力提升运行质量。针对部分企业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出现运行质量下降、经营风险加大等问题,2010年要对债务、投资、存货、应收款项、担保、捐赠及金融衍生业务等重大事项,继续实施从严预算控制,确定预算控制的关键指标。对于资产负债率超过行业平均水平且持续上升、资产流动性大幅下降的企业,要压缩债务预算规模,并设置负债率控制警戒线;对于出现产能过剩、产品销售不畅的企业,要细化库存控制措施,明确存货压缩目标;对于应收款项过快增长、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的企业,要压缩新增应收款项的预算规模,明确催收目标与责任,预算年度应收账款的增长幅度应当低于收入增幅;对于超出承受能力、资金来源未落实、投资前景不确定、不符合发展战略和主业方向的投资,原则上不作预算安排;金融衍生业务的预算安排要坚守套期保值原则,交易规模应与现货预算及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国资委将以提升质量为目标,加强重大事项和关键指标预算控制有效性的审核,对于必控指标存在控制不力的情况,将及时提示企业改进。

   六、规范财务预算报告编制,更好发挥预算报告作用。财务预算报告是国资委及时了解中央企业预算年度资源配置状况与预期经营目标的基本依据,在不断提高监管政策的预见性和有效性、推动中央企业实现科学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本次印发的《2010年度中央企业财务预算报表》及编制说明(见附件1、2),是中央企业向国资委报送2010年度财务预算的统一格式,各中央企业应当在做好各项业务预算的基础上,按照国资委统一的报表格式、指标口径和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做好2010年度财务预算报表的布置、培训和编制工作。各中央企业应当严格遵循实质控制原则,将具有实质控制权的所有内部独立核算单位及境内外子企业的全部业务纳入预算编制范围;对于涉及人员及薪酬、业务、投资等预算编制内容,财务部门应做好与相关业务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实现财务预算与业务预算的有效结合;反映在本套报表的各项指标应与企业内部预算衔接一致,不得人为调整。各中央企业还应当对上年预算执行情况、本年预算编制基础、预计重大经营事项等内容进行分析说明,主要说明内容参照《2010年度中央企业财务预算情况说明书内容提要》(见附件3)。

   七、严格报送要求,按时上报财务预算报告。中央企业应当结合内部预算编制工作程序,按时完成财务预算编制审核工作,并将201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以正式文件并附内部核准决议于2010年1月31日前报送国资委,其中《2010年度主要财务指标预报表》于2009年11月15日前报送。具体要求:一是以正式文件报送企业财务预算报告,包括集团合并财务预算报表和集团财务预算情况说明书,一式2份,并抄送派驻本企业监事会;二是报送集团合并财务预算报表、集团财务预算情况说明书以及所属二级子企业(含二级以下重要子企业)财务预算报表及财务预算情况说明书的电子文档;三是报送《2010年度主要财务指标预报表》纸质文件与电子文档,并抄送派驻本企业监事会。

   八、加强预算执行跟踪分析,强化财务预算执行监督力度。各中央企业应当加强预算执行的跟踪分析工作,建立定期的财务预算执行分析制度,及时掌握预算执行进度与效果,分析实际业务与预算指标之间的差异及原因,并及时采取应对措施;进一步完善预算执行考核力度,将预算目标完成情况与业绩及薪酬管理挂钩,强化预算约束。预算年度内符合预算调整条件确需调整年度财务预算的企业,应当于2010年8月12日前将《2010年度财务预算调整主要指标表》报送国资委备案,并对预算调整的原因和影响、预算执行的保障措施等内容报送正式文件予以说明,同时抄送派驻本企业监事会。

  附件: 12010年度中央企业财务预算报表

      22010年度中央企业财务预算报表编制说明

      32010年度中央企业财务预算情况说明书内容提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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