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之三:紧扣服务大局 构建四个体系
高质量推进浙江国资统一监管工作

文章来源:科创局 新闻中心  发布时间:2019-12-05

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高度重视浙江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他在引领浙江面向未来发展的“八八战略”中指出,要进一步发挥浙江的体制机制优势,大力推动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些年来,在“八八战略”指引下,浙江省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国资委工作要求,聚焦高质量、竞争力、现代化,着力强谋划、强执行、强攻坚,扎实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国有经济实现平稳较快发展,主要指标持续创下新高。2018年底,浙江全省国有企业资产总额达到14.44万亿元、净资产3.89万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8万亿元、利润总额1424亿元。今年1-8月份,浙江省属企业实现营业收入6100亿元、利润总额280亿元,同比增长11.4%、3.6%;8月末资产总额1.3万亿元、净资产5178亿元,同比增长9.6%、10.3%。浙江省着力构建四个体系,全力推进国资统一监管工作,做法如下:

一、三级统筹,下好全省国资国企“一盘棋”

当前,浙江经济正加快从县域经济、都市经济圈向省域经济发展圈升级。为加快形成与全省发展战略更加匹配的国有经济布局,明确全省国资国企“一盘棋”,加快推进全省国有资产统筹配置和国有企业转型发展。一是战略引领,统一构建“四个体系”。浙江省委、省政府出台了《浙江省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行动方案》,明确了构建“四个体系”的工作部署,重点以统一发展目标体系、工作支撑体系、政策制度体系、考核评价体系为主线,统筹谋划推进省市县国资国企工作。统一发展目标体系,是加强全省国有资产发展目标的总体设计、科学规划、部署落实和监督实施,构建统筹布局、科学配置、高效运营的总体发展目标体系,强化全省国有资产发展目标战略引导;统一工作支撑体系,是建立全省统一、全覆盖的经营性国有资产统计监测体系,构建监测数据大平台,负责统计监测标准制定、数据统一收集和分析利用;统一政策制度体系,是在清产核资、产权登记、资产评估、产权转让、法人治理、业绩考核、内部审计等方面实行统一的基础管理制度,构建覆盖全省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管的政策制度体系;统一考核评价体系,是构建全省统一的国有资本运营业绩考核总体框架和指标体系,指导和规范全省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制度体系。二是压实责任,强化国资部门归口职能。明确省国资委为全省经营性国有资产归口管理机构,落实企业(含金融、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工作。2018年浙江国资委首次完成全省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起草工作,由省政府全口径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反映了全省企业国有资产基本情况、管理情况、国企改革发展情况、存在困难问题,以及下一步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工作思路。三是示范先行,重点领域攻坚整合。按照省市县三级经营性国有资产协同发展的战略思路,对关系全省经济社会长远发展和人民群众实际需求的“海陆空”三类资源,率先进行整合。整合统一全省沿海港口及涉海涉港资源,组建省海港集团,形成以宁波舟山港为主体,嘉兴港、温州港、台州港、义乌陆港及内河港口联动的布局。整合形成新的省交通集团,定位为省级交通基础设施投融资平台和综合交通体系建设主体,明确“十三五”期间建成或开工高速公路18条(1285公里)、铁路20条(2698公里)、都市圈城际铁路13条(609公里),总投资7557亿元。整合杭州、宁波、温州、舟山、衢州、台州和义乌7个机场,组建省机场集团,作为民航基础设施建设、机场运营管理和航空产业发展的主平台,省内航线资源得到显著优化。四是市县联动,全省国资汇聚合力。各市县对照我省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行动方案,梳理本级国资国企工作“任务书”和“施工图”,主动纳入全省工作大局。如湖州市出台支持国企改革发展的系列政策,整合43家市本级国有企事业单位为三大集团,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达90%以上,关键领域和优势产业集中率达98%以上,主要经济指标呈现跨越式增长。义乌市实行“一中心八集团”模式,优化经营性国有资产布局,结合当地实际开展两类公司试点,推动市属国企从功能性向市场化转型,国有资产总额增至1800亿元,有效推动了当地县域经济新发展。

二、一体两翼,搭好省级国资监管“主框架”

浙江省本级国资监管工作,按照“省国资委对省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基本原则,全面开展国有资产统一监管攻坚行动,推动省级部门投资兴办、管理、挂靠、托管的各类经营性企业统一纳入国资监管范畴。同时,根据中央关于金融类、文化类国有资产实行专项监管的部署,结合浙江实际,5家金融类省属企业(浙商银行、财通证券、省农信联社、省金控公司、省担保集团)、2家文化类省属企业(省文投集团、浙江出版集团),由财政部门履行出资人职责。虽然省国资委不直接负责金融类、文化类国有资产监管,但省委、省政府在制度设计上作了一系列部署,保障省级国资监管由省国资委牵头抓总、一体两翼协调并进。一是工作机制上,省国资委牵头负责。设立省深化国企改革工作联席会议,由省长担任召集人,统筹协调国企改革重大政策和重点事项。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国资委,由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确保非出资企业监管工作统筹谋划、统一部署、同步推进落实。二是党建体制上,省国资委统一负责。全国国企党建工作会议召开后,高质量推进省属企业党建工作,调整优化企业党建工作体制,将全部23家省属企业(含金融类、文化类企业)党组织纳入省国资委党委统一管理,同步将54家在浙央企党组织纳入,一体化开展国企党建工作。目前省国资委党委管理国企基层党组织10070个,党员15.5万名。三是干部管理上,省国资委协同负责。参照中管企业领导干部管理体制调整方案,明确省属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由省委统一管理,具体由省委组织部负责,省国资委党委协助。因此,省国资委实际履行对非所出资省属企业(文化类企业除外)领导班子管理和领导人员选拔任用、日常管理、考核评价等协同管理职能,以及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四是制度建设上,省国资委为主负责。建立完善省属企业监管制度体系,以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为一般情形,以金融类、文化类企业为参照情形。如近期出台的《法人治理结构实施意见》《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办法》等文件,均以省政府授权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为落实主体,并明确出资关系、管理体制等有特别规定的企业参照执行,较好地实现了“一套制度”管企业、“一根尺子”量成效。

三、多管齐下,打好资产统一监管“组合拳”

浙江国资委把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作为构建清晰有序国资监管格局的重要关节点,作为撬动资产清理、产业整合、整顿规范、提质增效等系列工作的突破口。一是将统一监管工作与资产清理工作结合开展。明确“谁主管、谁负责”和“先清理脱钩、后移交监管”的原则,将省级主管部门开展清产核资作为移交国资委统一监管的前置环节,倒逼省直部门分类清理资产,推动一批已停产、半停产、连年亏损、资不抵债的“空壳企业”“僵尸企业”出清。二是将统一监管工作与产业整合工作结合开展。结合统一监管工作推进,梳理分析省直部门脱钩经营性国有资产状况,以产业链协同、提升规模效应、发挥专业化优势为导向,围绕化工、旅游、农业、油品、产权交易、职业教育等重点领域,推动优势企业整合相关业务资源。三是将统一监管工作与整顿规范工作结合开展。国资部门在长期监管工作中,形成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监管办法,实践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对新纳入浙江国资委监管的企业,开展全方位对接,指导帮助企业尽快规范化运行。四是将统一监管工作与提质增效工作结合开展。发展质量有没有提升,经济效益有没有增长,是检验统一监管成效的具体标准。

四、融入大局,担好全省重点工作“主力军”

浙江国资委把浙江国有资产统一监管格局的构建,融入于全省工作大局来研究谋划和推动落实,在“有为”中实现“有位”。一是主动谋担责,融入全省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大局。此轮机构改革,倒逼各级政府调整优化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调控能力。浙江国资委定位于“打造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的最佳结合点”,主动对接职能调整。新一轮三定方案明确,省国资委要担负起指导推进全省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的职责。为此,国资委新设机构加强优化国有资本布局、推进国有资产统一监管的统筹能力。二是主动谋做事,融入全省“四大”建设等重点任务。把推进统一监管和服务全省重大战略一并推进,出台《关于推进国有企业更好服务全省重大战略的意见》,梳理确定2019~2022年省属企业服务全省重大战略的重点项目115个,为资产统一、产业整合和后续发展打开空间。三是主动谋服务,融入全省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持续开展“双进双促”专项行动,帮助企业基层破解难题。系统梳理省市县三级国资监管机构与所监管企业间办事事项87项,所有事项逐一编制办事指南、流程图和相关范文,压减办事材料38.5%,压减办事时间22.6%,努力“让数据多跑路、让企业少跑腿”。四是主动谋结合,融入全省党的建设工作大局。坚持国有资产统一监管和企业党的建设统一管理相结合,不仅抓好省属企业党建工作,同时认真指导市县国企党建工作,确保全省国企党建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实现统一监管在强国资和强党建上同向发力、汇聚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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