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国资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等要求,扎实推进国资监管法治机构和法治央企建设,不断提升依法监管和依法治企能力,法治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和成效。
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国资央企系统法治建设的根本遵循,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主持召开国资委党委和中央企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联学会,邀请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徐显明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专题讲座,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神实质,要求国资央企系统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提高发展改革监管和党的建设工作法治化、制度化水平,加快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加强对国资监管法规制度建设的组织领导。谋划推进国资监管顶层制度设计,研究部署重要法律修改工作。主持召开党委会议审议立法草案送审稿。高度重视公司法修改工作,组织开展修法相关问题研究。组织召开党委会议、委务会议,专题审议年度党委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立法工作计划、重要制度文件等。统筹部署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组织召开党委会议专题听取党内法规执行工作情况的汇报,明确工作部署安排。
(三)强化对法治机构和法治央企建设的部署推动。主持召开党委会议审议法治机构建设实施方案,明确法治机构建设重点任务。严格依法依规决策,健全重大决策法律审核机制,加强对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党委规范性文件的审核把关。持续推进法治央企建设重点任务,指导推进企业合规管理,部署开展“合规管理强化年”活动,组织印发《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加快提升企业依法合规经营水平。
二、2022年法治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行权履职。一是持续推进职能转变。全面梳理履职事项,细化中央企业出资人职责、专司国有资产监管职责和负责中央企业党的建设职责,归纳为具体权责事项,进一步厘清职责边界、规范权力运行。持续推进机构职能优化,新设科技创新局、社会责任局,更好推动中央企业强化科技创新、履行社会责任。深化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5家企业转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加大对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授权力度,持续在主业管理、产权流转等方面授权,充分激发企业活力。二是注重运用法治化方式行权履职。指导企业规范章程内容,强化章程约束,审核批复企业章程。依法规范董事会建设落实董事会职权,按照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要求,深入推进子企业董事会建设,符合条件的1.26万户子企业全面建立董事会,企业运行规范性不断提升。积极履行股权多元化中央企业股东职责。三是加大监督力度,严格开展责任追究。指导推动中央企业不断完善内控体系、内部审计监督工作,强化事中事后监督。深入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持续推动“严肃财经纪律、依法合规经营”综合治理专项行动走深走实,全力挽回损失或降低损失风险。四是持续完善国资监管大格局。编制年度工作计划,加强对地方国资监管工作的指导监督,促进地方国资委工作交流。组织开展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回头看”,地方集中统一监管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五是深入推进数字化监管。全面建成全国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实现履职事项全覆盖。推动涉企事项网上服务大厅常态化运行,实现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路。
(二)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是严格落实依法决策机制。加强研究论证和征求意见,通过党委会、委务会研究讨论和审议重大事项。强化对规章规范性文件、改制重组方案等重大事项的法律审核把关,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机制,严格落实审查要求。二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依法依规公开中央企业经济运行、改革重组等信息,做好新制定政策文件解读。优质高效完成依申请公开工作,按期办结全年信息公开申请。编印《国资委公告》,主动公开国资国企相关政策信息。丰富信息公开渠道,保障政务咨询留言、热线电话咨询等渠道畅通,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完善信访工作制度,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规范信访事项管理,提高信访事项办理效率。
(三)完善国资监管法规制度体系。一是积极参与国家立法。深入开展重大法律修改相关问题研究,为修法工作做好准备。贯彻落实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研究起草配套规定。积极参与公司法修改工作,结合国资央企实际提出修法意见建议。二是深入开展国资监管立法。编制2022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加大执行督促落实力度,制定《中央企业节约能源与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办法》《关于中央企业加快建设世界一流财务管理体系的指导意见》等规章规范性文件15件。三是持续加强制度体系化建设。做好制度文件汇编,编印《国资委规章规范性文件汇编(2003-2022)》,收录国资委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夯实规章制度体系化基础工作,推动制度贯彻执行。
(四)深入推进依法治企。一是加强顶层制度推动。以国资委规章形式印发《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研究修订《中央企业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完善依法治企顶层制度设计。二是深入推进合规管理。建立中央企业首席合规官制度,开展“合规管理强化年”活动,组织中央企业全面开展合规风险和违法违规问题排查,进一步提升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水平,为高质量发展“清障排雷”。
(五)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一是突出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内容。持续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重点宣传宪法、反垄断法,深入宣传党内法规。新反垄断法公布后,及时研究分析法律的重要变化及其对国资央企领域的影响,要求国资央企系统深入学习,进一步加强反垄断合规管理。二是组织开展法治宣传培训。举办国资监管机构法治建设暨公职律师培训班,将党内法规、公平竞争、反垄断等纳入培训。面向中央企业、地方国资委和国有企业,举办法治讲堂,邀请10位先进企业总法律顾问介绍合规管理经验。三是创新普法方式方法。通过国资委网站“国资监管法治建设”专栏、“国资法治”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宣传重要法律法规,及时摘编最新党内法规在机关显示屏滚动播放,将党内法规学习融入日常。组织中央企业制作法治动漫微视频,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
(六)持续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一是做好计划编制。编制《国资委党委2022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等党委规范性文件5件。二是扎实开展文件前置审核和备案工作。从政治性、合法合规性、合理性和规范性等方面对文件进行全方位审查,确保文件符合党内法规和中央文件各项要求。文件印发后,按要求及时向中央备案,备案文件均顺利通过。三是加强对中央企业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指导。建立健全系统内党委(党组)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长效机制,对存在问题的按规定进行提醒,有力推动中央企业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整体水平不断提升。
三、2023年工作打算
2023年,国资委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持续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丰富学习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切实增强干部职工依法行权履职和依法办事的能力水平。二是不断完善国资监管法规制度体系。着力推动修改相关法律,加强与立法机关沟通,完善国资监管顶层制度设计。做好立法计划编制和执行,进一步完善国资委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度体系。三是持续深化国资监管职能转变。总结梳理国资监管专业化、体系化、法治化优势,不断提升监管效能。持续规范履职方式,更加注重通过公司治理结构行权履职。加强对地方国资监管工作的指导监督,搭建交流平台,加强专项指导,促进地方国资监管能力提升。四是深入推进法治央企建设。指导中央企业深入贯彻落实公司法,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真正按市场化机制运行。进一步加强企业合规建设,持续强化案件管理。五是持续加强出资人监督。完善监督制度机制,强化业务监督、综合监督、责任追究,加大案件查办和警示力度,切实保障国有资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