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企业法制建设三年目标
工 作 简 报
(第37期)
国务院国资委政策法规局 二○一二年五月三十日
编者按:为加快提高中央企业法律顾问、尤其是总法律顾问的履职能力和水平,5月28日,国资委培训中心举办了第二期中央企业总法律顾问履职能力高级培训班。本期简报将重点介绍培训班有关情况。同时摘登中国国电集团、中国联通落实新三年目标工作简讯,供各中央企业参考。
全面提升总法律顾问履职能力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企业法制工作新三年目标
——第二期中央企业总法律顾问履职能力高级培训班顺利召开
为加快提高中央企业法律顾问、尤其是总法律顾问的履职能力和水平,5月28日,国资委培训中心举办了第二期中央企业总法律顾问履职能力高级培训班。中央企业和部分重要子企业总法律顾问、法律事务机构负责同志140余人参加了培训。受黄淑和副主任委托,政策法规局局长周渝波同志出席开班式并作讲话。他首先代表黄淑和副主任向中央企业总法律顾问多年来的辛勤付出表示亲切慰问和衷心感谢。他指出,今年是中央企业法制工作第三个三年目标的起步之年,加快提高中央企业法律顾问队伍素质,尤其是进一步提升总法律顾问的履职能力和水平,是新三年目标对中央企业法制工作提出的一项重要任务。国资委高度重视这项工作,王勇主任、黄淑和副主任都有明确要求。在制订年度培训计划时,委里专门把对总法律顾问的培训纳入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希望参加培训的总法律顾问把握机会,认真学习,加强交流,共同提高。
会上,周渝波局长介绍了中央企业法制工作第三个三年目标启动情况。总的来看,中央企业贯彻落实新三年目标开局良好,呈现出启动方式更加规范、主要领导更加重视、保障措施更加务实、更加重视队伍建设等特点。总体上看,新三年目标启动进展顺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新三年目标工作进展不尽平衡。仍有一些企业形式上虽然完成了前两个三年目标,但实质上主要为应付委里检查验收的要求,本企业法律管理水平仍处于较低层次。二是总法律顾问专职率距离80%的指标要求仍有较大差距。截至去年底,中央企业集团层面总法律顾问专职率仅为58%。中央企业重要子企业的总法律顾问专职率不足40%。总法律顾问专职率要提高,但地位不能降低。三是三项法律审核的质量仍需进一步提高。一些企业的三项法律审核仍流于形式,权威性和有效性不够。新三年目标把对法律审核的要求延伸到了重要子企业,因而企业法律审核的数量更大,难度和广度也大幅增加。四是法律顾问队伍的能力素质仍需进一步提升。目前企业法律顾问后备人才严重不足,高素质法律顾问转岗、流失现象仍然比较突出,新招收的学校应届毕业生没有工作经验,胜任企业法律顾问工作仍需一定年限的内部培养。
关于落实法制工作新三年目标,周渝波局长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坚定信心。中央企业法制工作第三个三年目标,是委领导对中央企业法制工作作出的统一部署,王勇主任专门作出重要批示,黄淑和副主任代表国资委党委专门提出明确要求。各中央企业一定要不折不扣地完成各项指标。从近期调研和座谈情况看,有的企业片面强调自身客观原因,对贯彻落实新三年目标提出了一些困难和问题;有的企业对一些指标要求作了扩大化解释,变相降低了标准;还有的企业对完成指标要求存在侥幸心理,仍然寄希望在自己打分时找出路等。这些情况应当引起高度重视。实现新三年目标提出的指标要求,关键在于企业领导和总法律顾问的信心和决心。要继续发扬前两个三年目标的好做法,咬定青山不放松,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努力实现中央企业法制工作第三个三年目标。
二是要突出重点。进一步完善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既是落实新三年目标的重点,又是一大难点。按照“完善提高”的总体要求,新三年目标明确提出中央企业总法律顾问专职率要达到80%以上。推进总法律顾问专职化、专业化,是国际大公司的普遍趋势,这既是各国法律日益健全,监管日趋严格的客观需要,更是全球化背景下企业自身发展的必然要求。从对跨国大企业的考察情况看,美国大企业总法律顾问几乎全部具有法律背景,虽然同时担任副总裁,但工作范围涵盖与法律相关的一切事务。与之相比,中央企业很多总法律顾问,组织领导能力强,但法律专业素养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特别是缺乏一定法律职业背景或法律资格。新三年目标期间,要千方百计提高总法律顾问专职率,集团和重要子企业总法律顾问要为全系统法律顾问作出表率。
三是要把握时间节点。能否按期实现新三年目标各项要求,时间节点很重要。要根据时间要求,做好统筹安排,进一步明确各项指标的实施步骤,严格按照时间进度积极推进。尤其在实现“两个80%”问题上,要特别注意新三年目标验收时间与有关考试时间安排的衔接。要创新工作方法,加大督促检查,通过调研座谈、阶段考核、定期通报、健全责任机制等形式,确保新三年目标各项指标按期实现。
四是要做好目标考评。近期,按照委领导指示要求,法规局正在抓紧研究制定《中央企业落实法制工作第三个三年目标考评标准》。此次考评标准将进一步细化各项指标要求,并结合企业规模、重要子企业数量、法律人员数量等多种因素,以确保考评结果的科学性、公平性、合理性。其中,中央企业总法律顾问参加履职能力培训的有关情况也将纳入考评。新三年目标考评标准下发后,中央企业可结合本企业实际,对有关标准进行分解和细化,找准本企业落实新三年目标的突破口,定期组织检查,及时通报结果,明确奖惩办法。
周渝波局长还对中央企业法律管理提升活动进展情况进行了介绍。他指出,近期,国资委正式决定在中央企业开展为期两年的管理提升活动,这是新形势下为进一步推动中央企业改革,全面夯实发展基础作出的一项重要战略举措。王勇主任代表国资委党委对此已经作了专门的动员部署。本次管理提升活动确定了十三个方面的重点领域,法律管理是其中之一。把法律管理作为中央企业管理提升活动的重点内容,是黄淑和副主任明确指示要求的,充分体现了国资委领导对企业法制工作的高度重视。目前,按照委里的统一部署,法规局组织中国石油、中粮集团、中国建筑三家企业总结编写了法律管理典型经验材料,将以国资委管理提升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统一印发各中央企业。希望大家抓住法律管理提升的契机,结合自身实际,借鉴典型经验,采取有力措施,大力推动企业法律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圆满完成中央企业法制工作第三个三年目标各项任务。
简讯一
5月17日,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召开法制工作会议,全面部署集团公司法律管理专项提升活动,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张成杰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确定了今后三年国电集团法制工作的基本思路:以法律管理提升为宗旨,以全面实施第三个三年目标为主线,不断夯实法律管理提升基础,继续深化法律审核把关,持续加强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全面推进“六五”普法,为开创一流综合性电力集团建设新局面提供更加坚实的法律保障。
简讯二
5月22-25日,中国联通2012年总法律顾问培训班在联通学院举行,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姜正新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姜正新在讲话中强调,要充分认识到加强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是落实央企法制工作新三年目标的迫切要求,各分、子公司总法律顾问要成为公司法律与风险管理工作的领军者和第一责任人,公司法律与风险管理文化的践行者和倡导人,公司合法权益的维护者和跨越式发展的保障人。会议指出,集团公司重视提升总法律顾问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将总法律顾问培训纳入集团公司高管人员领导力培训计划,这是中国联通提升总法律顾问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