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企业法制建设三年目标
工 作 简 报
(第27期)
国务院国资委政策法规局 二○一二年二月十三日
编者按:为进一步指导推动中央企业贯彻落实法制工作第三个三年目标,2012年2月8日,国资委政策法规局周渝波局长带队赴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开展调研,与总经理罗涛等领导同志进行座谈,深入了解该公司法制工作情况以及在落实新三年目标过程中采取的主要措施。本期简报将重点介绍此次调研有关情况。同时摘登新兴际华集团、航材集团推动落实法制工作第三个三年目标的简讯,供各中央企业参考。
国资委政策法规局赴中国有色集团
调研法制工作第三个三年目标推进落实情况
为进一步指导推动中央企业贯彻落实法制工作第三个三年目标,2012年2月8日下午,国资委政策法规局周渝波局长带队赴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有色集团)开展调研,与总经理罗涛等集团领导同志和法律事务部等部门负责同志进行座谈,深入了解中国有色集团贯彻落实法制工作新三年目标有关情况。
总经理罗涛同志首先详细介绍了中国有色集团推动法制工作进展情况。中国有色集团由总经理亲自分管法制工作,并始终把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作为提升企业管理水平,推动企业改革发展的重要手段。通过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企业重大法律纠纷案件数量不断减少。截至2011年底,中国有色集团资产总额较去年增长了109.37%,但企业法律纠纷案件数量下降了20.29%,标的额下降了48.25%,挽回各类经济损失3113.87万元。目前集团总部历史遗留案件已全部得到妥善解决。
中国有色集团领导高度重视法制工作新三年目标的落实,专门成立了推进企业法制工作三年目标领导小组,由总经理罗涛任组长,党委书记张克利、党委副书记许树森任副组长,其他总经理助理以上领导均为小组成员。同时成立了推进法制工作三年目标工作办公室,党委副书记许树森任主任,法律事务部、办公厅、企业发展部和人事部负责人任副主任,其他部门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各级领导和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为企业法制工作三年目标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为贯彻落实好法制工作新三年目标,中国有色集团紧紧围绕企业发展战略,结合国内外新形势和企业实际,研究提出了法制工作“一二三四五”的总体目标,并专门制订了实施方案,把具体落实工作划分为三个阶段,将2012年确定为“夯实基础年”,2013年为“达标验收年”,2014年为“提高创优年”。同时,进一步加大对总法律顾问制度、三项法律审核制度和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等指标的量化考核力度,确保实施质量。进一步落实集团总部各部门法律事务联络员制度,加强各部门配合协作,积极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范工作体系。
会上,政策法规局周渝波局长对中国有色集团法制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近年来,中国有色集团积极实施转型升级战略,不断加快“走出去”步伐,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其中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不断完善,为企业改革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撑和保障。近期,按照委领导统一部署,国资委将在中央企业开展管理提升活动,系统总结企业经营管理中的典型经验,并在全部中央企业进行推广。希望中国有色集团认真总结在加强法律风险防范、提升法律管理水平上的经验和做法,并及时向法规局反馈。中央企业对法律顾问的使用管理水平,直接反映了企业的法律管理水平,而法律管理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又体现了企业整体管理水平。希望中国有色集团法制工作紧紧围绕企业“12345”发展战略,特别是结合企业国际化经营战略的实施,通过贯彻落实法制工作新三年目标,进一步提升法律管理水平,为实现中国有色集团打造世界一流企业的总体目标提供坚实的法律支撑和保障。
简讯一:
2012年1月16日,中国航空器材集团公司召开法制工作第三个三年目标实施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制定新三年目标实施方案。集团总经理李海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相关职能部门、重要子企业负责人及全体法律事务人员参加会议。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健全法律事务集中管理模式,全面落实集团委派的重要子企业总法律顾问职责;要建立健全项目法律顾问派驻制度,派驻项目的法律顾问要全程参与重大项目的谈判和运营;要进一步完善法律顾问集中会诊制度,针对集团范围内出现的疑难法律问题,集中专业力量,共同研究提出解决方案;要建立健全法律工作述职制度,通过对法律顾问开展定期述职,增强法律顾问之间的交流学习;要不断推进法律管理的信息化,通过将法律审核嵌入流程,确保法律审核发挥实效。
简讯二:
为全面部署法制工作第三个三年目标,2012年1月31日,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召开全系统法制工作视频会议,集团公司总经理沙鸣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集团公司总法律顾问高雅巍作了工作报告,集团公司审计风险部、法律事务部全体人员和部分企业代表参加。会议对近年来集团公司法制工作进行了回顾,对落实法制工作第三个三年目标进行了全面部署,对获得“法律培训工作优秀个人”的同志进行了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