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2010年11月10 日,政策法规局党支部召开全体党员干部专题会议,介绍直属机关创先争优活动经验交流会有关情况,传达委领导对创先争优活动的最新部署和要求,对法规局党支部创先争优活动第二阶段工作进行再动员和再部署。
会上,支部书记周渝波同志首先介绍了直属机关创先争优活动经验交流会的有关情况,及企干一局、评价局、改革局等九个基层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的好经验和好做法,详细传达了王勇主任、丹华副主任关于下一阶段开展好创先争优活动的最新指示和要求。大家一致认为,在上一阶段的创先争优活动中,法规局党支部结合本职工作开展了一系列活动,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兄弟厅局相比,我们的工作还存在差距。每一位党员同志都应当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提高认识,积极落实,力争使法规局党支部创先争优活动再上新台阶。
渝波同志最后指出,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的客观需要,是加强法规局党支部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全局更好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加强国资监管政策法规工作的重要保障。全局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开展好创先争优活动的主动性和责任感,自觉按照党支部的要求,积极参与各项活动,从“要我争创”变为“我要争创”,切实提高法规局党支部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在开展第二阶段创先争优活动的过程中,法规局党支部要进一步创新活动方式,突出贯彻落实,将创先争优落实到实际行动上来。要根据法规局实际,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实施方案,推动创先争优活动取得新的进展。
为开展好第二阶段有关工作,按照委党委的要求,支委会作出专门部署。下一阶段法规局党支部创先争优活动以“创品牌、出精品、树形象,加快推进国资监管政策法规各项工作”为主题,以创建 “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锤炼“五带头”党员为主要目标,以开展“竞旗夺标”、强化“四种意识”和实施“三三计划”为载体,进一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一是以开展竞旗夺标活动为载体,创造“人人争先”的活动氛围。把创先争优与“创建文明机关、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紧密结合,在全局开展“争红旗,竞先进”活动,以提素质、抓工作、强管理为目标,制作精神文明、重点工作和基础管理三面流动红旗,以党小组为单位,每月开展评比。在广大党员干部中开展“争先竞标”活动,每月评出“服务标兵”和“业务标兵”,充分调动每位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人人爱岗、个个争优”的良好氛围。
二是以进一步强化法规局“四种意识”为载体,培育共同的价值理念。把创先争优与机关文化建设紧密结合,在全局进一步培育和发扬“四种意识”,即“法规局‘自转’要紧密围绕国资委‘公转’”的大局意识;“在把关中服好务、在服务中把好关”的服务意识;“工作中同志相商、生活中朋友相帮、组织上令行禁止”的团队意识;“大事做于细、用心才一流”的精品意识,逐渐形成以“四种意识”为核心的法规局特色文化,增强法规局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是以启动“三三”计划为载体,推进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把开展创先争优与推动法规局各项工作紧密结合,积极推进法规局三项重点职能工作,即国资监管政策法规、指导地方国资工作和中央企业法制建设;不断健全国资监管三大制度体系,即国有资产出资人制度、国家出资企业制度和国有资产统一监管制度;努力实现中央企业法制工作三个三年目标,即第一个三年目标是建立机制、第二个三年目标是发挥作用、第三个三年目标是完善提高,力争经过九年的努力,使中央企业法律管理具备与国际大公司相抗衡的一定实力。通过“三三”计划的实施,以党内创先争优带动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把工作成效作为检验活动效果的重要标准,努力实现“过程争创、结果评优”的目标。
为进一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支委会决定加强党支部组织建设,将原有的两个党小组,以处室为单位组建为四个党小组,局领导为分管处室党小组成员。创先争优活动由支委会统一组织落实。支部书记全面负责,支部委员分工指导,各党小组具体实施,工、青、妇等组织积极配合。支委会专门设置支委秘书,具体负责创先争优活动的联系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