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28日,《中国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发展研究报告》正式通过专家组评审验收结题。
为贯彻落实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的有关指示精神,国资委政策法规局组织有关人员开展了我国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发展历程的研究,并委托国防科技工业企业管理协会法律工作委员会具体从事《中国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发展研究报告》课题研究。
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总法律顾问郭进平担任组长的评审组听取了课题组关于课题研究的汇报后认为,《研究报告》把握我国企业法律顾问制度与社会经济和国家法制建设共同发展进步的客观规律,对我国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发展历程进行系统的回顾和总结,充分说明企业法律顾问制度作为现代企业制度重要组成部分,在企业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中日益彰显出快速发展的生机和活力。《研究报告》客观、系统地提出我国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未来发展的总体目标、远期目标和近期目标,并结合实际提出下一步发展的保障措施和政策建议,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和操作性。
国资委政策法规局周渝波局长出席评审会,并作了重要讲话。周渝波指出,国防科技工业企业管理协会法律工作委员会承担课题项目以来,高度重视研究工作,投入了较多的力量,成果是可喜的。《研究报告》作为阶段性成果,对国资委指导推动国有企业健全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具有重要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