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公开招聘中央企业 总法律顾问工作圆满结束

文章来源:国资委政策法规局  发布时间:2007-03-15

国资委2006年公开招聘中央企业
总法律顾问工作圆满结束

  截至2007年3月15日,由国务院国资委组织的2006年第三批公开招聘中央企业总法律顾问工作圆满结束。

  受11家中央企业委托,国务院国资委2006年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11家中央企业的11位企业总法律顾问。共有879人报名应聘,按照自愿报名、资格审查、统一测试、考察了解、研究确定人选、人选公示等程序规范运作,最终根据考试综合成绩,6家企业分别确定了考察人选。

  确定考察人选后,企业对人选进行了全面考察。根据考试和考察情况,6个企业总法律顾问人选基本确定。另外5家企业未能从此次报考本职位人员中选到合适人选。3月6日,国资委在《人民日报》和国资委网站上对人选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没有发现影响聘用的情况和问题。这次聘用了以下6名同志:

  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总法律顾问职位 郭俊秀

  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总法律顾问职位 徐永建

  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职位 孙永刚

  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总公司总法律顾问职位 吴刚

  中国民航信息集团公司总法律顾问职位 李劲松

  中国长江航运(集团)总公司总法律顾问职位 赵玉阜

  这次聘用的6名同志具有以下特点:一是知识层次比较高,专业背景好,全部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研究生以上学历的4人(其中博士2人)。二是基本素质好,有朝气,有闯劲,勤奋敬业,都长期从事法律工作,具有比较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和理论,在以前的岗位上都取得过很大的成绩。

  3月15日,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同志与聘用的6名同志进行了集体谈话。黄淑和同志强调了公开招聘的意义和作用,介绍了中央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基本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走上新的岗位提出了希望和要求。

  至此,国务院国资委2006年公开招聘工作圆满落下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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