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 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全国百家网站 微信公众号“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文章来源:政策法规局  发布时间:2015-07-24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国际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全国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

司法通〔2015〕43号


司法部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 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全国百家网站

微信公众号“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厅(局)、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普法办公室,中直机关工委宣传部,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宣传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环境,司法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全国普法办将于2015年6月-12月在全国开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全国百家网站暨@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共产党员微信公众号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主题

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二、主办、承办、协办单位

主办:司法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全国普法办。

承办:司法部法制宣传司、国家互联网信息办网络社会工作局、中组部党员教育中心、法制日报社。

协办:中国普法网、中国网信网、共产党员网、人民网、新浪网、腾讯网、@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共产党员微信公众号。

参与网站:普法网站、中央和地方重点新闻网站、政府网站、商业门户网站等百余家网站。

三、竞赛内容

宪法及宪法相关法、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党内法律法规、2015年颁布、修订、施行的法律法规。

四、参赛方式

网友以网站答题、微信答题两种方式均可参赛。

五、竞赛时间及安排

2015年6月-11月,每月一期,共6期,12月进行活动总结并开展相关线下活动。每月1日在中国普法网、中国网信网、共产党员网等百家网站和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共产党员微信公众号启动当月赛事,1日-20日为答题期。竞赛规则、奖项设置等于竞赛开始前在中国普法网、中国网信网、共产党员网、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共产党员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六、竞赛办法

1. 网站参赛

可登录中国普法网(www.legalinfo.gov.cn)、中国网信网(www.cac.gov.cn)、共产党员网(www.12371.cn)等百家网站竞赛活动主页面参加竞赛。竞赛规则、奖项设置及各期活动开展情况均可从主页面获得。竞赛主页面设置网站、微信两种参赛入口。

通过网站参赛的网友可点击活动标识,进入网站参赛页面。网友填写个人信息注册成功后,点击“网站参赛”,系统将自动生成一套含有5道题目的答卷。题目形式为不定项选择题。网友在线答题完毕后提交,系统将自动给出分数。每期竞赛结束时,答题正确率达到100%的竞赛者将获得抽奖资格。主办单位以抽奖方式随机抽取获奖者。

2. 微信参赛

可通过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共产党员微信公众号参加每期竞赛活动。竞赛期间,微信公众号每日推送一题,答题系统自动统计网友答题次数及正确率,每月答对10题,即可参加抽奖。每月1日,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共产党员微信公众号发布答题规则,网友答题完毕后,可将自己的成绩附带手机答题页面分享到朋友圈。

七、奖项设置

1. 每期从答题满分的参赛者中抽取幸运奖400名。其中,网站答题、微信答题各200名,奖品为50元手机话费。

具体抽奖发奖办法是:答题结束后进行抽奖,每月21日(假日顺延)进行抽奖并公布获奖名单。网站答题、微信答题每期各抽取200名幸运奖,每期合计400名,奖品为50元话费。每月21日-31日为获奖者信息统计及奖金发放期,每月最后一周预告下一期活动相关事宜。

2. 参加竞赛4期以上,符合抽奖条件而未能获奖的参赛者,可在12月初参加年度竞赛抽奖活动。每月都参加活动并答题正确的网友,将有机会应邀参加主办单位举办的相关活动。

3. 根据组织参加活动情况,于2015年12月评选出优秀组织奖,颁发优秀组织奖证书。

八、工作要求

全国百家网站 微信公众号“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法律知识竞赛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举措,是2015年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在全国开展“学习宪法 尊法守法”系列宣传活动的重要内容。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安排,广泛动员,扩大竞赛活动的覆盖面,增强影响力,充分发挥竞赛活动在推动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中的积极作用,为营造良好的社会法治舆论环境作出新贡献。

组织参加活动情况请及时报主办单位。

司法部法制宣传司联系人及电话:

杨芳、孙园园、王佳茹 :010-65153426 ,010-65153478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络社会工作局联系人及电话:

罗子川:010-55635746

中组部党员教育中心联系人及电话:

王家庚 010-58587504

法制日报社联系人及电话:

朱琳:010-84772882-1013

                                             司法部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 全国普法办

                                                     201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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