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系统法治工作
简 报
第2期
国务院国资委政策法规局 2015年12月30日
国资委系统“六五”普法成效显著
【工 作 动 态】
国务院国资委出台《全面推进法治央企建设的意见》
国务院国资委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2015年国务院国资委参与国有企业涉外议题谈判对话进展顺利
【理 论 研 究】
国内外合规管理研究
融资性贸易法律风险防控及管理
国资委系统“六五”普法成效显著
国务院国资委于近期组织开展了国资委系统“六五”普法总结工作,对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国资委系统“六五”普法工作圆满结束。
国务院国资委高度重视“六五”普法工作,积极指导中央企业和地方国资委认真学习宪法、法律,开展丰富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确保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实到位。各中央企业和地方国资委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均成立了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并由主要领导同志担任组长;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六五”普法工作规划,推进普法工作自上而下扎实有效开展;建立健全普法工作机构,加强队伍建设,逐步建立起多层次、立体化普法工作队伍;完善普法经费预算制度,划拨专项经费保障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加强制度建设,通过建立完善集中学习、学法考核等制度,促进普法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注重法治实践,坚持普法教育与实际工作相结合、普法教育与主题宣传活动相结合、普法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有针对性地加强法治文化建设。
“六五”普法期间,国资委系统结合自身实际,探索出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特色做法。一是抓住“关键少数”,突出普法宣传教育重点。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表率和引领作用。二是强化主题宣传,积极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充分利用“12·4”等节点,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法治理念,提升法治文化建设水平。三是传统载体与新媒体并举,推进普法阵地建设。在坚持抓好报纸、刊物、宣传栏等传统宣传媒体的同时,不断探索网络、微博、微信、微电影等新媒体宣传方式,拓宽普法渠道。四是深入一线扩大受众,拓展普法宣传广度。认真落实“法律六进”要求,将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延伸至客户群和生产一线,进一步扩大了法制宣传的覆盖面,有效提升了基层人员的法律意识。
经过全系统上下共同努力,国资委系统较好地完成了“六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法制宣传教育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国资监管政策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通过开展规章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工作,进一步完善了以《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为龙头,以国务院国资委规章规范性文件为基础的国资监管政策法规体系。二是依法监管水平明显提升。国资委系统根据出资人代表机构职能定位,不断拓展依法行权履职的广度和深度,法律风险防范机制进一步健全,依法行权履职进一步强化,法律纠纷处理能力进一步增强。三是依法治企再上新台阶。各中央企业圆满完成了企业法制工作“建立机制、发挥作用、完善提高”三个三年目标的各项任务,企业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完善,法律人才培养机制进一步健全,法律管理与经营管理逐步融合,法律的价值创造作用逐步显现。
【工 作 动 态】
●国务院国资委出台《全面推进法治央企建设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推进中央企业法治建设,提升依法治企能力水平,国务院国资委于2015年12月8日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法治央企建设的意见》(国资发法规〔2015〕66号,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了法治央企建设的总体目标:到2020年,中央企业依法治理能力进一步增强,依法合规经营水平显著提升,依法规范管理不断强化,全员法治素质明显提高,企业法治文化更加浓厚,依法治企能力达到国际同行业先进水平,努力成为治理完善、经营合规、管理规范、守法诚信的法治央企。《意见》对全面推进法治央企建设提出四个方面的要求,一是切实增强依法治理能力。充分发挥章程在公司治理中的统领作用,完善各治理主体依法履职保障机制,依法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升治理主体依法履职能力;二是着力强化依法合规经营。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 等决策制度,细化各层级决策范围、事项和权限。依法参与市场竞争,依法开展国际化经营;三是进一步加强依法规范管理。完善财务管理、劳动用工、物资采购等企业规章制度,依法规范投资融资、改制重组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管理。大力提升法律管理水平,进一步深化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加快促进法律管理与经营管理的深度融合;四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领导责任,充分发挥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关键少数”作用。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将合规经营等依法治企情况纳入对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的考核体系。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在中央企业及其重要子企业全面推行总法律顾问制度。打造企业法治文化,弘扬法治精神,增强法治理念,努力使全体员工成为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践行者、坚定捍卫者。
●国务院国资委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健全国资监管法规体系,充分发挥立法对改革的引领、促进、规范和保障作用,今年4月,我委启动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2003年成立至2014年底制定并现行有效的350件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根据《国资委办公厅关于开展我委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各有关厅局对职责范围内的文件提出了清理意见,法规局进行汇总审核后,提出了拟废止、宣布失效和予以修改的文件目录,并征求了财政部等部委、各省级国资委和部分中央企业的意见。经委主任办公会议和委党委会议审议,国务院国资委于12月10日发布《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公告》,决定废止8个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23个规范性文件。适应国企国资改革要求,国务院国资委将于明年上半年再开展一次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
●2015年国务院国资委参与国有企业议题涉外谈判对话进展顺利
2015年国务院国资委共参与涉外谈判对话16项,包括第18-23轮中美投资协定谈判、第4-8轮中欧投资协定谈判以及第7轮中美经济对话、第26届中美商贸联委会、第7次中英经济财金对话、第3次中法高级别经济财金对话和区域经济伙伴(RCEP)关系协定谈判,主要就涉及的国企议题研提预案,并与外方进行谈判磋商。6月份,王文斌副主任带队参加了在美举行的第七轮中美经济对话,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取得了预期成果,有效维护了我方利益。此外,国务院国资委还配合商务部等部门,组织中央企业对欧盟、澳大利亚、加拿大、日本等21个世贸成员国和地区进行了贸易政策审议,积极应对世贸组织第六次对华贸易政策审议以及欧盟对华光伏和不锈钢冷轧薄板反补贴调查,努力为中央企业境外投资、贸易创造良好的政策法律环境。
【理 论 研 究】
●国内外合规管理研究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推进企业依法经营、合规管理,国务院国资委政策法规局委托中介机构开展了企业合规管理课题研究形成了《国内外合规管理研究报告》。研究报告对合规管理的发展历程进行了系统梳理,分析了西门子等跨国公司及国内有关企业合规管理探索实践,并结合我国实际,对中央企业开展合规管理提出建议:一是高度重视,专业保障。建议设置首席风险官或类似职位并向公司总法律顾问汇报。二是培育合规管理文化。从企业文化、价值观、培训宣贯、激励问责等方面入手,促进合规文化形成。三是制定合规管理守则及相关政策、制度和流程。四是处理好合规管理与纪检监察、法律管理的关系,形成协调融合的工作机制。
●融资性贸易法律风险防控及管理
融资性贸易是近年来广泛存在的一种贸易形式,实践中引发了大量法律纠纷,给企业国有资产安全带来了许多风险和挑战。为加强融资性贸易法律风险研究,国务院国资委政策法规局与北京市天同律师事务所共同完成了融资性贸易法律风险防控及管理课题报告。报告分析了我国融资性贸易的发展现状、产生纠纷的原因和特点,介绍了融资性贸易的参与主体及主要形式,通过大量典型案例分析了融资性贸易的商业、法律风险,提出了企业防范和应对融资性贸易纠纷的具体措施,包括加强签约前的资信调查、完善货物管理制度、重视合同条款中对于管辖法院的约定、采取资产抵押等方式规避风险,以及采取先行起诉、申请查封财产、采取刑事手段、申请调取对方内部文档等防范措施。课题研究成果对中央企业加强融资性贸易法律风险防范具有较大的参考价值。
报:委领导、监事会主席、总会计师、副秘书长。
送:委内各厅局
各中央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
设兵团国资委
印数:7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