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系统法治工作
简 报
第4期
国务院国资委政策法规局 2016年5月4日
国务院国资委2016年政策法规工作要点
【工 作 动 态】
地方国资委认真贯彻落实2015年度指导监督工作研讨培训班精神
国务院国资委政策法规局组织中央企业参与世贸组织第六次对华贸易政策审议
上海贝尔股份有限公司注重发挥知识产权对自主创新的促进和保障作用
【课 题 研 究】
TPP国有企业条款主要内容
国务院国资委2016年政策法规工作要点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央企业、地方国资委负责人会议要求,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监管、依法治企这条主线,进一步提升政策研究、法律业务、综合协调、开拓创新四种能力,扎实做好健全完善国资监管法规制度、研究推进国资监管体制完善、全面推进法治央企建设、指导监督地方国资工作、涉外政策法律工作、委机关法治建设等六方面工作,努力开创国资委系统法治建设新局面。
(一)健全完善国资监管法规制度。编制并推动落实2016年度国资委立法工作计划;开展国资委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完成国资委承担的国务院文件清理任务。
(二)研究推进国资监管体制完善。研究提出以管资本为主推进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转变的思路和建议;研究制订国资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完善国资委系统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及定期轮岗指导意见草案。
(三)全面推进法治央企建设。加强调研督导和分类指导,推动《关于全面推进法治央企建设的意见》的贯彻落实;修订《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国有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开展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总法律顾问述职试点。
(四)做好指导监督地方国资工作。编制2016年度国资委指导监督工作计划;推动省属国有企业落实法制工作第三个三年目标;指导监督地方进一步深化联系点工作。
(五)加强涉外政策法律工作。参与中美投资协定、中欧投资协定、WTO政府采购协定、中美经济对话等双边、多边谈判对话;深入研究涉外国企议题以及TPP等有关国际规则;继续编写“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法律风险防范国别指引,指导中央企业加强境外法律风险防范。
(六)深入开展委机关法治建设。研究起草国资监管法治机构建设实施方案;健全国资委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加强行政复议、信息公开、授权委托等法律审核;建立“国资监管法治建设网”,促进工作交流和对外宣传。
【工 作 动 态】
● 各地国资委认真贯彻落实2015年度指导监督工作研讨培训班精神
2015年全国国资委系统指导监督工作研讨培训班召开后,各地国资委认真学习,积极贯彻落实。一是稳步推进国资监管机构职能转变。辽宁、黑龙江等地加快出台了监管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目前,制定权责清单的地方国资委已达19个。二是大力推动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内蒙古印发专门文件,要求区本级党政机关与直接管理的企业脱钩。辽宁将集中统一监管情况纳入地市政府工作实绩考核体系。三是进一步强化对国企国资改革发展的法律支撑保障。福建、江西等地推动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列入省政府立法计划。浙江省将法律审核作为重大改革方案出台的必经前置程序。陕西、内蒙古等地加快研究制订全面推进法治国企建设的实施意见。四是深入开展指导监督工作。陕西、江西等地大力推动地市和县级国资监管机构建设,明确要求市州独立设置、县区明确责任主体。福建对地市监管企业改革发展情况进行专题调研,推动地市国企国资改革。浙江省开展《浙江省地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指导监督实施办法》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备案、报告和督查等制度。
● 国务院国资委政策法规局组织中央企业参与世贸组织第六次对华贸易政策审议
2016年7月19-21日,世贸组织将对我国进行第六次贸易政策审议,主要审议两年来我国相关领域经济贸易体制和政策的发展变化情况。国务院国资委政策法规局配合商务部世贸司,组织中央企业积极参与。一方面对世贸组织秘书处撰写的《中国贸易政策报告》初稿中涉及国有企业的有关评论研提修改意见建议,阐述我方看法和立场;另一方面参加世贸组织秘书处访华座谈会,现场对秘书处提出的有关国有企业改革问题给予解答澄清,为其撰写《中国贸易政策报告》中的国有企业章节提供参考。预计2016年将会有更多世贸成员国对我国有企业改革等问题进行提问,政策法规局将继续组织中央企业做好相关研究应对工作。
● 上海贝尔股份有限公司注重发挥知识产权对自主创新的促进和保障作用
上海贝尔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中国通信制造业第一家引入国际资本的股份制企业,始终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注重发挥知识产权对自主创新的促进和保障作用。一是把“国际资源为我所用、创新成果为我所有”作为核心发展战略。作为阿尔卡特朗讯集团全球唯一一家非其百分之百持股但获准加入其“技术总协议”的成员单位,上海贝尔独有的与阿尔卡特朗讯集团全面共享知识产权、技术双向流动的模式为业界独创,有力支撑了企业的持续创新发展。二是将“大力发展自主知识产权、强化知识产权质量建设、建立全面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作为知识产权工作的长期目标。专利保护力求覆盖所有创新技术成果,并根据已有的专利和公司创新技术的不同发展阶段,发展专利组合,制定不同的专利保护战略,努力实现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市场化。三是完善知识产权制度体系和信息化工作机制。加强知识产权管理信息化建设, 增强部门协同能力,提高工作效率,实现专利的有效维护。
【理 论 研 究】
●TPP国有企业条款主要内容
TPP是“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的简称,2015年10月4日,澳大利亚 、文莱、加拿大、智利、日本、马来西亚、墨西哥、新西兰、秘鲁、新加坡、美国和越南等12个TPP缔约方宣布完成谈判。该协定第十七章专门针对“国有企业和指定垄断”进行了规定,主要内容包括:(一)要求政府不得对国有企业提供“非商业援助”。该章第6条规定,缔约国政府不得向国有企业提供优惠贷款、担保、免除债务等直接或间接的资金支持,不得以有别于其他市场主体的优惠条件与国有企业进行货物和服务交易;(二)要求国有企业市场经营完全基于“商业考虑”。该章第4条规定,各缔约方政府应保证国有企业在从事商业活动时基于商业考虑购买或销售货物或服务;(三)要求政府监管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司法机构对国有企业享有管辖权。该章第5条规定,缔约国要确保行政部门以公正的方式管理国有企业和私营公司,法院对外国国有企业在本国领土内实施商业活动享有管辖权;(四)要求大幅提高国有企业的透明度。该章第10条规定,成员国政府需要披露国有企业名单、对某实体累计持有的股权、投票权比例和不同于普通股份的特殊投票权,以及政府对国有企业非商业援助信息、担任董事会成员的政府官员信息、根据法律享有的免责和豁免、年度财务及审计报告等;(五)界定了国有企业概念。该章第1条“定义”中对“国有企业”规定了两方面要件,一是主要从事商业活动,二是政府拥有50%以上的股份,或者控制50%以上的投票权,或者有权任命绝大多数董事会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