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
国资厅法规〔2013〕555号
关于开展中央企业落实法制工作第三个三年目标
第二年度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中央企业:
为进一步指导推动中央企业法制工作,全面提升企业法律管理能力和水平,国资委决定于2012-2014年实施中央企业法制工作第三个三年目标(以下简称新三年目标),并按照新三年目标指标体系建立了年度评价制度。2013年是落实新三年目标的第二年,为全面掌握中央企业新三年目标进展情况,指导督促企业按时完成各项指标要求,现按照计划开展中央企业落实新三年目标第二年度评价工作。请各中央企业认真总结2013年度法制工作情况,按要求填写《中央企业落实法制工作第三个三年目标情况填报表》(可在国资委网站政策法规局子站下载),并将本年度法制工作总结报告和表格于2013年12月27日前以公司文件形式报送我委。
联系人:国资委政策法规局 徐杰 王倩
电 话:010-63193263 63193809 63193663(传真)
国资委办公厅
201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