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坚持以人为本,高度重视人才工作。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录用一批核电开发及管理人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职位与人数
集团公司总部核电部副主任1名;
集团公司总部核电项目安全管理的处长1名、业务主管1名;
辽宁、福建、河南、湖南等核电项目高级管理人才4名;
辽宁、福建、河南、湖南等核电项目开发、建设管理业务主管10人。
二、招聘人员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严谨,勤奋敬业,廉洁奉公。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较强的团队协作能力,认同华电文化。
2、身体健康,处级以上职位应聘者一般年龄在45周岁以下,业务主管应聘者年龄在4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3、熟悉核电政策、专业技术和企业管理,政策理论水平较高,专业知识、实践经验丰富,工作业绩突出。
(二)任职资格要求
1、集团公司核电部副主任
具有核电相关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级工程师职称,从事核电专业工作10年以上,现任核电企业领导层副职以上岗位,或具有3年以上核电集团业务处长(核电企业部门负责人)任职经历。
2、集团公司核电部处长
具有核电相关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工程师以上职称,从事核电专业工作8年以上,现任核电企业部门正职岗位,或具有3年以上核电集团副处长(核电企业部门副职)职位任职经历。
3、集团公司核电部业务主管
具备相关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工程师以上职称,一般应从事核电专业工作5年以上,有核电企业相关专业岗位工作经历。
4、核电项目高级管理人才
具备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级工程师职称,从事核电专业工作10年以上,具有核电项目开发、建设管理工作经验,现任核电企业领导或担任核电企业中层正职2年以上。
5、核电项目开发、建设管理业务主管
具备相关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工程师以上职称,从事核电企业相关专业工作5年以上(有核安全管理、核电厂设计管理或核电厂建设、运营执照申请经验者优先)。
三、有关待遇
应聘人员与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有关单位签订录用协议后,薪酬待遇按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相关薪酬标准执行,特殊情况面议。
四、投送报名材料
1、 将下列材料拍照或扫描并通过网络发送电子邮件:学历、学位证书;工作证、身份证、户籍证明;健康状况证明(09年初以来的体检情况);业绩成果证明(具有专业代表性的典型事例);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等。
应聘人员可根据个人意向,最多申报两个适合的职位(以第一个职位为主),供组织笔试面试、录用调剂人选时参考。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2号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人才开发处
邮 编:100031
邮箱: miaomiao-tian@chd.com.cn或 zhengjian-duan@chd.com.cn
五、其他事宜
1、有关公司情况和招聘信息,请登录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网站( www.chd.com.cn)。公司将通过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应聘人员保持联系。
2、公司为应聘人员保守个人秘密。
联系人: 田小姐、 段先生
咨询电话:010-83566100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公开招聘核电人才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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