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是由中央管理的特大型企业,下辖27家上市公司、100余家成员单位、1000余家所属单位。
航空工业业务主要围绕军用航空与防务、民用航空、工业制造和现代服务业四大领域。
航空工业业务遍布我国香港、澳门、台湾及世界各大洲的60余个国家和地区。
航空工业拥有专业完整、实力雄厚的科研队伍,拥有数十个航空重点实验室、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
根据工作需要,现对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总部有关空缺岗位进行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部门:审计与法律部
招聘处室:规章合同管理处
招聘岗位:涉外法律事务管理岗
招聘人数:1人
岗位职责:
1.处理总部日常涉外法律事务,参与集团公司重大涉外项目谈判;
2.组织制定涉外法律事务管理制度、工作指导文件;
3.承担涉外法律风险管理工作,参与指导集团公司所属单位涉外法律事务工作;
4.承担涉外法律事务工作资源评估、更新工作;
5.承担涉外法律人才队伍培训培养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道德素质;
4.认同集团公司文化及核心价值观;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
2.法律及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海外留学学历学位资格须通过教育部认证;
3.3年以上法律工作经验,曾参与重大境外投资并购项目法律事务或参与重大境外诉讼仲裁处理和应对;
4.熟悉法律专业知识,熟悉民商事法律专业知识和法律法规,了解航空工业发展状况及企业经营管理知识,熟悉境外投资并购项目流程,或熟悉境外诉讼仲裁程序和美国、欧洲相关国家法律;
5.能流利使用英语开展工作,能熟练使用英语起草日常法律文件,进行谈判和会议交流,有独立策划、组织、处理重大涉外法律项目的能力,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文字处理能力、熟练掌握信息化办公技能;
6.具备中国法律职业资格(含律师资格)或国外律师资格。
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外,且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本人获得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
2.本人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的;
3.本人有吸毒、赌博等违法犯罪行为,以及酗酒等不良行为的;
4.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程序为报名、简历筛选、综合评估(笔试、面试)、政审考察、体检、公示和录用,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名。报名时间为:2017年9月28日至2017年10月20日。应聘者按要求填报《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总部招聘报名表》(附件),将电子版发送至航空工业人力资源部互联网邮箱:jtgszbzp@avic.com。
(二)简历筛选。
(三)综合评估。简历筛选后陆续进行综合评估(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将于笔、面试前电话通知应聘者。
(四)政审、考察。通过综合评估被确认为拟聘人选者,须进行背景调查和人事档案核查。
(五)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依照国家统一规定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
(六)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录用。对拟聘用人员办理相关录用手续,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六个月。
四、说明事项
(一)航空工业人力资源部承诺为所有应聘者的报名情况和参与应聘的全过程保密。
(二)航空工业人力资源部有权对报名表进行复制存档,并根据需要对招聘的全过程或部分环节进行书面记录、录音、录像并留存。
(三)联系电话:58356815 联系人:杨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