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央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
为落实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重大部署,高质量抓好理论学习,教育引导国资国企系统广大党员干部系统掌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基本观点和科学体系,切实推动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关于第二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安排,国务院国资委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将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网络培训班(第二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培训班围绕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党章、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系列教材等内容设置课程,邀请中央党校和国务院国资委相关工作负责同志等权威师资进行授课。主要内容包括:
(一) 党的二十大精神解读
(二)《中国共产党章程》解读
(三)《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一卷、第二卷导读
(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2023年版)》导读
(五)《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导读
(六)《论党的自我革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专题摘编》《习近平关于调查研究论述摘编》导读
(七)学习领会习近平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重要论述
具体内容以实际安排为准。
二、培训对象
中央企业及所属企业、地方国资委、地方国有企业党员干部。
三、培训时间
网络课程开放时间:2023年9月14日-2024年1月31日(报名时间截止到2024年1月22日)。
四、培训费用
免费。
五、注意事项
(一)请各中央企业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将本通知转发给下属企业或监管企业,组织相关人员报名参训。学员也可自行报名学习。
(二)报名流程详见《网络培训班报名操作流程》(附件)。
(三)完成所有课程学习后,学员可申请电子结业证书。
(四)获取培训通知附件及更多信息请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国资e学”手机客户端或访问“国资e学”网页elearning.tcsasac.com、关注“国资委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公众号。
联系人:赵老师、佟老师
联系电话:010-52281984、010-52282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