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在中央企业开展评选优秀法律事务机构活动的通知》(国资厅发法规[2008]100号),在各中央企业推荐的基础上,经严格按标准评选,确定了中央企业先进法律事务机构候选名单,现予公示。
对候选名单如有意见,请于2008年4月29日17点前将署名书面意见送国务院国资委政策法规局。
联系人:王黎晓 刘永寿
电 话:(010)63193293 63193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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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26号
国资委政策法规局
二○○八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
中央企业先进法律事务机构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