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已经圆满结束。各地国资委和中央企业在“五五”普法工作中,涌现出一大批为法制宣传教育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鼓励先进,进一步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促进企业依法经营管理和国资委系统依法行权履责中的重要作用,国务院国资委决定开展“五五”普法先进表彰活动。在中央企业和各省市国资委推荐的基础上,国务院国资委初步确定了中央企业和国资委系统“五五”普法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现对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从2011年7月28日到8月3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名单有异议的,请于8月3日前向国务院国资委普法办公室实名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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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10)63193261
附件:
1、2006-2010年中央企业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2、2006-2010年全国国资委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国务院国资委普法办公室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八日